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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(含中职)及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者,在接受教师资格专业培训后,还必须参加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考试、两科成绩合格者,由省教育厅颁发合格证书。现将2008年度办理报考手续的事项通知如下: 报名时间:2007年12月25日—12月29日(考试时间另行通知) 报名地点:株洲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建设中路14号,电大办公楼102室) 联系电话:2780601 2780602 报名须知: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。毕业证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。
株洲市教育局教师科 2007年12月24日 |